【打通“生命通道”违法案例曝光台】2: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通报3起占用消防通道违法案例
2025-07-18 22:32:4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傅莹莹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803

为深入推进畅通“生命通道”专项整治行动,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,现将汉寿县依法依规查处的涉及“生命通道”违法案例予以曝光,请广大居民和物业单位深刻汲取教训,立即自查自纠,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。

 案例1

【基本案情】2025年7月14日,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金爵华府小区开展“生命通道”专项整治联合检查,发现该小区业主许某某将比亚迪牌小型汽车(湘J*773*)停放在小区消防车通道上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

【法律依据及处罚】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,决定给予许某某罚款人民币2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2

【基本案情】2025年7月15日,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金山国际小区开展“生命通道”专项整治联合检查,发现该小区业主毛某某将丰田牌小型汽车(湘J*N33*)、陈某某将东风日产牌小型汽车(京Q*0D0*)停放在金山国际B区消防车通道上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

【法律依据及处罚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,决定给予毛某某、陈某某罚款人民币2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3

【基本案情】2025年7月16日,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金山国际小区开展“生命通道”专项整治联合检查,发现该小区业主范某某将长安牌小型汽车(湘J*V05*)停放在金山国际A区消防车通道上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

【法律依据及处罚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,决定给予范某某罚款人民币2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
来   源: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

编   辑:傅莹莹

一   审:刘晓燕

二   审:周海燕

三   审:张智峰


责编:傅莹莹
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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